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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推进保护野生动物 我们在行动
来源: | 作者:四川老君山保护区 | 发布时间: 2017-02-24 | 8376 次浏览 | 分享到:


——记四川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组织专题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年修订)》(以下简称“新保护法”),强化广大职工对“新保护法”的认识理解,并加强宣传。2017年1月18日,我局组织对“新保护法”进行了专题学习,学习会由副局长凌征文同志主持,保护区管理局全局职工和临聘人员参加了学习。

学习中,副局长凌征文同志对“新保护法”进行了领学和解读。指出“新保护法”的“新”表现在:1、利用法律明确了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新保护法”明确了野生动物的保护范围、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团体及个人在保护野生动物方面的责任和义务。2、明确野生动物保护的强制性要求和禁止性规定。“新保护法”对相关违法犯罪和失职渎职行为明确予以处罚的相关规定。确保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合法性,法律规定更加充分有据。3“新保护法”与修订后的《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衔接。“新保护法”明确,既然有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需要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必须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真正保护好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协调发展。4、提出了保护野生动物必须强化执法力度。由于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案件经常发生,案件查处难度越来越大,在执法过程中,更多的只是森林公安部门单打独斗,执法力度远远不够,不足以震慑违法犯罪行为,不利于国家对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新保护法”明确了必须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和相关经费保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5、提出了保护野生动物必须强化宣传教育。“新保护法”要求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要求,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鼓励和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志愿者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保护知识的宣传活动。6、对行业部门提出了“新”的要求。“新保护法”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教育;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保护知识的宣传,对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7、提出了建立奖励与补偿机制。“新保护法”要求对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建立奖励和补偿机制,真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野生动物、爱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

最后,局长陈本平同志作了以下强调:1要提高对“新保护法”的认识,加大宣传力度;2、要对“新保护法”自觉认真学习,自觉掌握运用,自觉维护遵守;3、要立足本职工作,深入贯彻“新保护法”,深入推进“平安自然保护区“建设。

四川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陈本平 周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