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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通知
来源: | 作者:nrchina | 发布时间: 2017-02-04 | 863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的法制观念和意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新保护法实施之际,要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系列宣传,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媒体等渠道,采用发布野生动物保护公益广告、组织专家专题讲解等方式,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规定和科学知识。二是举办专题宣传活动,散发新保护法单行本、宣传册页,引导公众了解野生动物保护新要求和新举措。三是在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和集贸市场、餐馆饭店等重点区域,要有针对性地设置宣传展牌和张贴海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告诫公众自觉抵制违法破坏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等行为。四是主动协调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依法加强对青少年学生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教育,引导他们从小树立保护新观念。五是密切关注和监测野生动物舆情动态,对公众关心的野生动物保护热点和焦点问题及时回应和解说,有效争取公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推动更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到保护行动中来,开创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共同保护的良好局面。
    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局
                                2016年12月26日

特别鸣谢

资料来源:国家林业局官方网站

整理编辑:新锐先锋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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