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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品牌建设与保护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来源: | 作者:国家林业局 | 发布时间: 2018-01-05 | 7009 次浏览 | 分享到:


  (六)提升林业品牌质量保障能力 
  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产业联盟、质检机构、科研院所、企业等开展质量提升、标准比对、质量比对等活动。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管理,弘扬工匠精神。开展林木制品、非木质林产品质量提升活动,强化林产品国家监督抽查、行业监测。(牵头部门:科技司,配合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林科院、竹藤中心;时间安排:2017-2020年)
  (七)推进林业品牌示范试点工作
  按规定和要求开展质量提升示范区、标准化示范企业、龙头企业、森林认证示范基地(企业)、森林康养(养生)基地、森林体验基地、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县等创建工作,探索林业企业标准化生产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新模式,推动林业品牌建设与保护的快速发展。积极打造“中国森林旅游节”品牌,加快森林小镇、森林乡村、森林村庄、森林人家、森林步道等品牌建设。(牵头部门:造林司、林改司、科技司、场圃总站、宣传办、科技中心,配合单位:林科院、中产联、林产工业协会、经济林协会;时间安排:2017-2020年)
  (八)持续推进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全面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完善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标准,基本形成符合国情、类型丰富、特色鲜明的森林城市发展格局,初步建成6个国家级森林城市群、200个国家森林城市、1000个森林乡镇示范,城乡生态面貌明显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居民生态文明意识明显提升。(牵头部门:宣传办,配合单位:科技司,林科院;时间安排:2017-2020年)
  (九)推动建设经济林和竹藤花卉产业区域特色品牌
  通过试点先行,总结完善,形成一套成功经验和可复制的模式,并广泛推行,积极打造一批不同树种、不同区域特色的经济林产业品牌建设样板,大幅提升我国经济林和竹藤花卉产业的综合效益。(牵头部门:造林司,配合单位:竹藤中心、经济林协会、花卉协会、竹产业协会;时间安排:2017-2020年)
  (十)建设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品牌体系
  做好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品牌评估认定体系创建和运营管理设计、认定产品目录和标准编制、认定标志宣传推广和认定产品商业价值提升等工作。(牵头部门:林改司,配合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时间安排:2017-2020年)
  (十一)加强森林认证工作
  进一步完善森林认证制度,拓展认证范围,推进森林认证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积极开展森林认证宣传与推广工作,提升认证产品的社会认可度。(牵头部门:科技中心,配合单位:林改司、科技司、场圃总站、宣传办、绿色时报;时间安排:2017-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