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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子山自然保护区拟出新规,擅自进入最高罚5000元
来源:昆明信息港 | 作者:nrchina | 发布时间: 2018-05-30 | 2356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对于以上行为,除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处罚的以外,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限期恢复原状或者其他补救措施;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破坏的,可以处以3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自然保护区内禁止倾倒废弃物、超标排放污水的行为,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治理,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3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保护区严格控制外来物种进入,未经动植物检疫部门检疫并获管护局批准禁止将竹、木、花草、种子等外来物种引入保护区。
严格控制保护区以外的人员迁入保护区内定居,原居住在实验区的村寨群众,应当严格遵守保护区的有关规定,自然保护区内原有居民确有必要迁出的,由自然保护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妥善安置。
      凡需在保护区内从事各种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所从事的各项经营活动应当在管护局批准的地点进行。




     6月4日前可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即日起至6月4日,凡在昆明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昆明市林业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报名采用现场、信函、传真、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报名表请登录云南省电子政务门户网站、昆明市林业局门户网站、昆明市林业局信息公开网下载或现场领取。现场报名请持本人身份证到昆明市人民政府(呈贡新区锦秀大街1号)1号楼410室昆明市林业局政策法规处,报名信函寄至昆明市林业局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65001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及电话0871-63969313 ;联系人:陈兴卫。网上报名请将邮件寄往:zcfgxc@163.com,并注明听证报名字样。
      昆明市林业局将于6月4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在云南省电子政务门户网站、昆明市林业局门户网站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