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生态为经济发展让路”问题
督察组分析认为,贵州省有关部门,遵义市及道真县对自然保护区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在具体工作中存在生态保护为经济发展让路的问题。
贵州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原贵州省旅游局)片面追求旅游产业发展,在专家评审意见明确提出有关要求的情况下,仍然审核通过《道真县大沙河仡佬文化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发展规划》,存在审查把关不严,甚至乱作为的问题。
原贵州省林业厅及大沙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作为保护区管理部门和大沙河自然保护区直接管理单位,对大沙河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的违规旅游开发项目监管不严,履职不到位,甚至在调整保护区时有意为旅游发展让路。
道真县党委、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在与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时,擅自突破大沙河自然保护区保护范围,存在审查把关不严和乱作为问题。
新京报记者 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