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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脱贫攻坚遇到保护优先
经过近40年改革开放,当前,数亿中国人甩掉了贫困的帽子,但中国的脱贫攻坚仍面临艰巨的任务。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入开展脱贫攻坚;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加大精准脱贫力度”“深入推进产业、教育、健康、生态和文化等扶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我国绝大多数自然保护区基本位于“老少边穷”地区,空间上与许多落后乡村交叉重叠。这些地区大多交通不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较差,贫困人口众多,无疑是脱贫攻坚、精准脱贫的主要对象。
然而,笔者在多个自然保护区调研发现,“脱贫攻坚”遇到“保护优先”,给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地方脱贫工作都带来压力。一方面,地方扶贫开发要建设村通公路,完善农田水利、卫生医疗保障、居住条件等基础设施,并帮扶贫困地区发展相关产业,促进当地农民增收。另一方面,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特别是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有严格的管理要求。根据《自然保护区条例》和相关管理规定,不仅严格禁止任何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等不利于自然保护区健康发展的活动,也不适合开展公路、农田水利、卫生医疗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不允许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发展大规模农业种植和养殖业。因此,如何既助力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又坚持自然保护区保护优先的基本原则,成为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面对的难题。
创新管理解决保护与开发矛盾
当前,精准脱贫攻坚战成为党中央今后三年重点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扶贫开发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在自然保护区内保护优先的原则下,如何通过创新区域内管理措施、精准施策,有效帮扶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贫困群体,显得尤为重要。对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大力推行异地搬迁扶贫。多数位于山区的自然保护区地形条件复杂、架桥修路成本高、建设难度系数大,且居民居住分散。综合考虑自然保护区管理要求和解决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成本,建议在有条件的地区优先将核心区、缓冲区范围内的居民迁出保护区,减少人类干扰,降低管理压力。对于迁出核心区、缓冲区的居民,应依托当地政府支持和精准扶贫资金,集中解决迁出人口搬迁安置点。优先考虑将迁出人口和贫困户聘请为保护区巡护员、管护员等,解决就业问题;同时,优先解决其子女入学问题,了却迁出保护区人口受教育的后顾之忧。对迁出保护区的、仍有受教育能力的成人,应开展生态扶贫专业技能再教育培训,解决就业之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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