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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首次公开通报16起自然资源违法案件
来源:人民网 | 作者:朱江 | 发布时间: 2018-06-22 | 2113 次浏览 | 分享到:
人民网北京6月22日电 (朱江)记者从自然资源部获悉,近一个时期以来,为彰显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积极作为,动真碰硬,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土地、海洋、矿产、林业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违法案件。自然资源部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工作小组召集人崔瑛在今日上午的自然资源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为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自然资源部决定向社会公布16起违法案件查处结果,涉及土地案件、海洋案件、矿产案件、林业案件。

崔瑛强调,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坚决落实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资源节约制度、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自然资源行为,切实履行好保护和监管职责。

一要严肃查处,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对违法行为形成压倒性态势,对重大、典型案件,要挂牌督办、公开通报;对自然资源保护不力的地区,要约谈、问责。做到有案必查,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对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执法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二要突出重点,精准打击违法。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精准打击违法行为。重点查处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擅自围填海、无证开采矿产资源、破坏湿地、毁坏林地草地等破坏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对自然保护区内破坏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边申请、边审批、边施工的“三边工程”以及化整为零、越权审批的做法。

三是要创新机制,强化制度约束。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在政府支持、各部门配合下,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制止、严厉查处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强化法律制度的刚性约束,让法律制度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具体16起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如下:

土地案件:

一、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县金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建设农业嘉年华项目案。2015年10月,南和县金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用南和县贾宋镇北师村、邵屯村30.47公顷土地(全部为耕地)建设农业嘉年华项目。在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督察下,南和县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进行了查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530.67万元。案件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南和县政府向邢台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南和县发展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常某,负责立项审批的工作人员白某,南和县金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经理邢某等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