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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 116个小水电项目 已全部关停
来源:华西都市报  | 作者:记者杜江茜 | 发布时间: 2018-11-30 | 2944 次浏览 | 分享到:

瓦屋山自然保护区大厂河电站拆除前。

瓦屋山自然保护区大厂河电站拆除后。

邓头溪电站大坝拆除前。

邓头溪电站大坝拆除后。

改变并不是悄无声息,在中央环保督察过去一年多以后,眼下,眉山市洪雅县瓦屋山迎来了最美的时节,这个位于大熊猫国家公园最南端的省级自然保护区,已经关闭和整改矿硐52个、水电站30座,属于自然的修复还在继续,而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已经建立。

这样的改变并非瓦屋山独有,11月24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截至目前,全省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116个小水电项目已全部关停并按要求拆除相关设施设备,取水口全部封堵,水流回归原河道。

同时,更多的工作还在推进,例如,绵阳市7个自然保护区内有14个水电开发项目,雅安市青衣江、大渡河流域小水电综合整治等等,均按照规定时间在扎实推进。

“地方政府是小水电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将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地方政府加快推进实验区违规审批项目整改,通过生态环境影响评估的,开展下泄生态流量整改,完善相关手续后依法依规保留;未通过评估的,坚决限期关停并拆除,按时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聚焦小水电

全省167个自然保护区

涉及水电开发类问题309个

“全省167个自然保护区中有130个保护区内存在生态环境问题,其中水电开发类309个。”这是《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下文简称《整改方案》)中,谈到自然保护区内的小水电问题时,给出的数字。

既然是自然保护区,为何会有小水电站?

“这算是历史遗留问题。”以瓦屋山为例,洪雅县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1993年,瓦屋山被批准成为省级自然保护区时,总面积为1.6万公顷,其中,洪雅县境内1.2万公顷,当时有矿权7宗、水电站12家。到了2013年,瓦屋山自然保护区范围扩大,明确为3.649万公顷。

范围扩大之后,保护区内有矿权总数达14宗,水电站总数达30家。

“事实上,从2010年7月以来,瓦屋山自然保护区内就未再审批水电项目。”该负责人表示,最后审批的水电项目是2010年6月的高桥沟电站,此后,当地全面停止了小水电站新建、改扩建审批,包括扩容增效。

瓦屋山的例子具有很大程度的普遍性,对此,省发改委的相关负责人感叹:“我省的小水电建设历史较长,涉及多方利益,情况比较复杂。大多数小水电是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电力短缺的情况下,国家鼓励发展起来的,对解决当时广大农村,特别是偏远地区群众生产生活用电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还有部分小水电还承担着群众生产生活供电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