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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然保护区生态亮红灯 保护区边界调整亟待规范
来源:中国青年报 | 作者:张夺文并摄 | 发布时间: 2019-05-11 | 3624 次浏览 | 分享到:

9月11日,针对拉贡水电站、尕多水电站“罚而不停、以罚代改”的情况,环境保护部官方微信作出通报。巡查人员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表示,“下一步我们会持续监管,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自然保护区存在这么多问题,我们认为最主要的还是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认识不深入、重视程度不够。”崔书红指出,有的地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守法意识淡薄,为侵占自然保护区的开发活动开“绿灯”;甚至在整改过程中,有的工作人员还弄虚作假,敷衍整改。

保护区边界调整亟待规范

在“绿盾2018”中,巡查组在安徽发现,宣城市泾县经济开发区长期违规侵占保护区双坑片区核心区土地近300公顷,保护区管理局不但不履行监管职责,甚至变更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划,为非法侵占行为站台,私自调整保护区边界,用山地换湿地,表面看似面积没有变化,但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扬子鳄真真切切只能生活在水里。

“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边界是上个世纪80年代划定的,整个县城都在保护区里面。”安徽宣城的领导在约谈会的整改表态环节还在以边界不合理为由,为侵占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行为辩护。

在巡查过程中,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发现,“申请调整保护区的边界”几乎是每个地方政府都向巡查组提过的建议,甚至在一些地区,“保护区边界划定不合理”成为违法违规行为的挡箭牌。

在我国,根据区域内部生态价值,自然保护区一般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三个功能区,对人类活动有严格限制。除实验区可进行参观考察、旅游等活动,核心区和缓冲区通过物理的隔离,构成了一个“无人区”,以确保原始生态不受干扰。

据了解,我国的第一个保护区鼎湖山自然保护区建立于1956年,但自然保区条例颁布于1994年。尽管60多年来,我国的保护区、保护地建设体现逐渐完善,但由于专业水平限制、政策的导向性等问题,保护区边界划定不尽科学合理,部分保护区甚至在核心区内还存在大量原始居民,管理方式粗旷。

“绿盾”巡查组专家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举例说,一些省级水生动物保护区,没有充分了解受保护动物的生活习性,将县城区域的水库、电站、主要道路,甚至整个村、整个镇甚至整个县都被划入了保护区的情况并不少见。

当初,保护区划分面积大,可以获得更多的经费支持和人员编制,但随着社会发展,保护区可以获得的红利逐渐淡化,区域发展的矛盾开始凸显出来。当巡查人员问起自然保护区遇到最大的困难是什么的时候,多个保护区管理机构都把“保护区内的原始居民数量庞大”列在了困难清单的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