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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丨这些自然保护区为何陷入“普遍违法”尴尬?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 作者:nrchina | 发布时间: 2019-05-11 | 3671 次浏览 | 分享到:

同时,制定保护区生态移民和赎买政策,分类解决民生和遗留问题。对于保护对象价值重大、与原住民发生冲突的保护区,可结合脱贫攻坚,有步骤、分区域实施生态搬迁,同时赎买核心区和缓冲区的非国有土地。保护区成立前就有工矿企业的,可给予退出期限和安置政策。LW

实事求是调整自然保护区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周凯

建设保护好自然保护区,涉及管理体制、法律法规等诸多因素,其中科学合理划定自然保护区非常关键。受访专家及基层干部认为,只有将保护价值高、生态环境脆弱的区域设为自然保护区,才能体现保护区的价值,同时规避人类活动频繁导致的普遍违法尴尬,实现应保尽保。

近年来,基层对调整划定不合理的自然保护区呼声强烈,也有一些地方对部分保护区重新划定了边界和功能区。但《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同时也发现,有的地方以“调规”为名,对应保的自然保护区进行“瘦身”,为其他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致使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事件屡禁不止。

重庆市丰都县南天湖市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武陵山脉,主要保护对象为高海拔珍稀动植物和以南天湖为代表的高山湖泊湿地。2010年,为给旅游和房地产开发让路,当地政府申请“调规”,将南天湖所在的大塘坝区域多达1400公顷调出了保护区范围,使得这个以南天湖命名的自然保护区,出现了南天湖不在保护区内的怪事。如今南天湖周边修建了大片度假房、酒店以及滑雪场、风电场,对高山湿地生态造成了严重破坏。

2017年7月,中央就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发出通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尽管如此,仍有地方违法开发、破坏自然保护区。

今年6月初,生态环境部约谈重庆石柱县、广西玉林市,其中石柱县2011年开始在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建设工业园区,将5000多亩保护区湿地夷为平地,并试图通过“调规”让“生米煮成熟饭”;玉林市为给博白县云飞嶂风电场项目和人工经济林建设让路,擅自将大面积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调出那林自然保护区范围,拟使该自然保护区面积削减87.7%。

2013年实施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允许因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需要、在设立前即存在人口密集区的保护区申请调整规划范围,为自然保护区“调规”提供了指导意见,但因为破坏自然保护区时有发生,相关部门对保护区“调规”十分谨慎,在调整的面积和期限上都有限制,由此也造成一些符合条件的自然保护区正常调整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