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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丨这些自然保护区为何陷入“普遍违法”尴尬?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 作者:nrchina | 发布时间: 2019-05-11 | 3673 次浏览 | 分享到:

▲ 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宣传墙

◆ 多地基层干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到自然保护区可谓“谈区色变”,原住民干扰生态、已有的交通穿越和生产生活设施等造成自然保护区普遍违法,法不责众,基层想管又没法管

◆ 自然保护区设立程序不够细致,对于设立前的科学考察、人口产业调查等必要论证工作没有明确规定

◆ 有段时期传闻建保护区会有生态资金补偿,一些地方政府未进行科考调查就争设保护区

◆ 有的保护区就是领导在地图上圈划出来的,还闹出“铅笔太粗,把隔壁区县甚至外省区域划进去了”的荒唐笑话

◆ 上级部门在自然保护区审批时也未严格把关,加上早期勘界技术落后,不少保护区将村镇、公路、基本农田、工矿企业等划入

◆ 在中央环保督察推动下,重庆地方级保护区目前均已建立管理机构,但多是在原有单位增挂牌子,人员、经费、设备亟需加强

◆ 管理法规的滞后让基层陷入执法困境

◆ 附文:《实事求是调整自然保护区》

有的地方以“调规”为名,对应保的自然保护区进行“瘦身”,为其他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

相关部门对保护区“调规”十分谨慎,在调整的面积和期限上都有限制,由此也造成一些符合条件的自然保护区正常调整受到影响

自然保护区存在申报容易“调规”难的问题,保护区设立或者调整后,5年内原则上不得再调整,且保护区申请调减面积一般不超过原面积的15%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周凯 周文冲

位于重庆市、陕西省交界的秦巴山区深处的城口县岚天乡,生态优美、气候宜人,该乡三河村五社的村民刘达轩正在装修自己的老房子,准备办一家时下火爆的民宿。“虽然这里偏僻,但山好水好。我养中蜂、黄牛以及上山挖野生药材,一年也有三四万元的收入。等我把民宿办起来了,日子会更好。”憧憬未来,50岁的刘达轩笑着对《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说。

然而,刘达轩并不知道,从办民宿、搞养殖到挖药材,他的收入都是违法所得,因为三河村五社位于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放牧、采药等,禁止任何人进入核心区,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

三河村村支书汪德芝无奈地说:“虽然村民这些谋生方式都是明令禁止的,但他们祖祖辈辈靠山吃山,土地等生产资料都在山上。几年前动员该社村民易地搬迁,他们都不愿意。”

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17个关键地区之一,同时也是世界自然基金会确定的全球233个热点生态区之一。但这个生态地位重要、面积达11万多公顷、重庆市最大的自然保护区,有12个乡镇,3.3万多常住人口,其中贫困人口5000多人,村民多以传统种养殖业甚至采挖药材为生,对生态环境带来较大扰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