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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期间青海湖景区管理局优化调整机构全部挂牌成立
来源: | 作者:青海湖国家公园管理局 | 发布时间: 2023-04-02 | 833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期间青海湖景区管理局优化调整的共和管理分局、刚察管理分局、海晏管理分局,青海湖综合行政执法协调督导局,以及江西沟、黑马河、泉湾、小泊湖、沙岛、哈尔盖6个保护站全部挂牌成立。期间,海南州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袁玉龙,州政府副州长安木拉,共和县政府县长李文林;海北州政府副州长殷茂文,州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尹京辉,州政府副秘书长魏秉彦,刚察县委书记朱成清,刚察县政府县长斗拉,海晏县政府县长张世英;青海湖景区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高静宇,局机关有关处室、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期间管理体制改革座谈会和有关机构揭牌仪式。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工作,专门安排部署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期间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改革方案印发后,在刘涛副省长的亲自推动下,在省委编办的统筹部署和精心指导下,在海南、海北州委州政府和共和、刚察、海晏县委县政府的支持配合下,青海湖景区管理局始终把推进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更好保护青海湖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作为成功创建青海湖国家公园的重要前提,深入学习改革方案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推进“管理局—管理分局—保护站”三级组织机构设置,全力推动青海湖旅游控股有限公司脱钩划转,分别与海南州、海北州建立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协作联席机制,制定共和、刚察、海晏管理分局工作规则和青海湖地区综合执政执法协调督导方案,建立青海湖地区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机制和青海湖地区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扎实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此次新设立的青海湖综合行政执法协调督导局,将通过日常督导、专项督导、联合督导等方式,加强对青海湖地区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有效构建行刑一体衔接机制和检察机关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调整设立的共和、刚察、海晏管理分局,主要配合属地加强涉及青海湖流域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协助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社会参与等工作,协同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共同做好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进一步促进局地融合,强化局地联动协作,构建规范顺畅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升青海流域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新设立的6个保护站,处在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中的最前沿,是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一线堡垒”,对于成功创建青海湖国家公园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将与所在乡镇建立健全一体化管理运行机制,合力做好一线资源调查、巡护管护等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