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年会的经费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通过争取资助、承办单位和参与成员单位共同分担等多种形式解决,各成员单位应积极响应与支持。
第十六条 各成员单位须确定一名负责人作为委员会的委员行使权利,并确定一名联络人具体负责相关事项。
第十七条 委员会成立顾问小组,聘请在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等方面有一定的经验、声誉和影响的人士担任顾问,协助、咨询与指导委员会工作。
第四章 活动内容
第十八条 本委员会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重要会议,决定委员会重大事项和重要决策;
2、以年会形式,召开研讨会、论坛、交流会、现场会、情况通报会等,走进保护区开展实地考察、调研和交流,研讨和解决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开展相关专题的培训、调研、科考等活动,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的技能,促使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高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能力水平;
4、开展国内外自然保护区交流与合作,促进国内自然保护区工作快速发展;
5、为成员单位制定发展规划提供成功经验和建议;
6、协助自然保护区各相关管理部门开展全国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
7、对从事或支持自然保护区工作,或在自然保护区管理、发展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或授予荣誉。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于2013年12月7日经中国动物保护协会保护区委员会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